关于组织推荐“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先进学习组织和先进学习个人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

根据济宁市“学习强国”平台推进工作专班《关于推荐表彰“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先进学习组织和先进学习个人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研究,拟于近期组织推荐一批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先进学习组织和先进学习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二、推荐条件

1、先进学习组织。(1)重视程度高,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2)学习组织设置科学规范,实现党员注册安装使用全覆盖;(3)党员人数在10人以上,连续7天(含节假期日)人均日积分在30分以上;(4)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推荐申报。

2、先进学习个人。注册安装学习强国平台,并加入相应学习组织,关注山东学习平台栏目,利用平台主动加强学习,连续7天(含节假日)日均积分达到40分以上,总积分达到1600分以上。

三、推荐时间

积分统计截止时限为228日。

31-2日,由各党委(党总支)组织推荐,并将推荐材料报党委宣传部。

四、其他要求

1、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持续加强理论学习,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更加深入人心。

2、评选数量。济宁市将根据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推荐情况,择优从中筛选确定60个先进学习组织、100名先进学习个人。

3、报送推荐材料时,除推荐表(一式两份、盖章)外,还需要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如积分截图等)。

4、材料报送联系人:黄江滔

联系电话:0537-4456351

 

 “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先进学习组织推荐表.docx 

  “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先进学习个人推荐表.docx

 

 

 

党委宣传部

201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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