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布:2018/11/21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统一要求,为规避财务风险,进一步规范水费、电费收缴方式,确保水费、电费收入及时、足额入账,严禁使用现金缴费。教职工可通过POS机刷银行卡、扫码盒子扫描二维码等支付方式进行水费、电费缴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携带银行卡(储蓄卡、信用卡均可,不支持存折)到水电中心进行刷卡缴费。
(2)携带手机到水电中心,通过手机端支付宝、微信等应用APP中的付款码支付。扫码盒子支持支付宝、微信、建行龙支付、银联等二维码。
后勤管理处
财 务 处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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